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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高桥镇位于桐乡市南部,2001年10月乡镇行政区域扩并后下辖15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479个村民小组,共1273户,常住人口48131人,暂住人口5119人。
去年10月21日市委召开全市“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会议后,我们高桥镇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综治办、民政局、农经局、司法局、普法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结合我镇的实际,党委政府专门进行了研究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制订下发了全镇“民主法治村”建设创建工作实施计划,至今全镇15个行政村已全面开展了“民主法治村”建设创建工作,根据“民主法治村”星级标准,计划在2005年创“三星级”8个,其中“四星级”1个;2006年达“三星级”4个,创“四星级”2个;2007年全部达到三星级标准,创“五星级”1个。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我们具体做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
对“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镇党委、政府领导十分重视,专门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专题研究,从学习入手,统一思想,加强对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根据我镇村级班子与建设的现状,党委政府一班人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认为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重点要提高村干部和村民的法制意识,规范村务管理工作,这既是当前农村基层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又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结合村级组织建设实际,我镇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村级组织民主法制意识不强;二是村务工作透明度不够高;三是村级财务公开不够详细、规范。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干群关系,削弱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挫伤了基层群众参与村民民主自治的积极性。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落实“四民主二公开”制度,就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建设规范化、民主化、法制化的有效载体;在整个创建工作中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顾问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等,真正把创建工作作为党委政府重要工作来抓。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市“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会议召开后,高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早发动,及早入手,以越丰村作为试点,迅速铺开“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适时组织镇司法、综治、派出所、越丰村等部门去兄弟乡镇参观学习。在越丰村 “民主法治村”创建试点工作中我们主要做到了“三个抓”:一是抓组织,建立了以村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上确保了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抓结合,注重结合,把“民主法治村”创建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与村庄整治、先锋工程、普法教育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创建促发展,以发展带创建;三是抓制度。召开村干部、村民组长、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各种座谈会,了解村情民意,掌握第一手材料,并以此为基础,制订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和相关制度,上墙公布“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图板,印发每户一册的《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手册》。
试点工作无疑是成功的,它为我镇“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的全面铺开夯实了基础,起到了示范作用。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2004年11月24日,高桥镇继而召开了“全镇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动员会”。全体联村指导员、村党总支书记、主任、治保调解主任参加会议,会上越丰村首先作了试点工作经验介绍,同时镇党委对下步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创建工作明确了目标、任务与要求。通过几个月的集中创建工作,我镇“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成效明显。累计召开各种会议75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各村实际,拟定了村民自治章程等制度,经过几上几下反复修改与讨论,最后交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制订和完善了村级管理与建设的各种规章制度,在全面开展创建工作中镇司法所抓好检查、督查工作,确保创建工作的进度与质量。我镇的“民主法治村”建设中得到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关心支持,市司法局领导多次来我镇进行现场指导,到2004年底全镇集中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已基本结束,共制作“民主法治村”建设创建工作上墙图板15块,编印《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手册》1400册,均发至村民户。
三、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全镇“民主法治村”建设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后,镇党委又专门召开了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对“民主法治村”建设创建工作汇报,对下步如何抓好落实进行了部署,镇组织、综治、民政、农经、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责职,协调相关单位共同参与这项工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局面。派出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为抓手,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主线,以基层“创安”活动为载体,堵疏结合,标本兼治,促进农村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2004年度全镇15个行政村“治安安全村”全部达标。司法所加强调委会建设,认真履行职责,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2004年共调处民间矛盾纠纷84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8%,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了作用,同时也帮助村级组织解决在民主法制建设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不断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镇农经办加强了对村级经济组织的指导,加强了对村级财务、涉农收费的监督检查,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镇普法办指导村级组织认真宣传法律知识,支持村民开展自治活动,推动以“民主法治村”建设活动为载体的农村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广大村民和基层干部的民主意识和法律素质。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组织在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我镇在狠抓落实的同时,还把“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与基层农村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以求实效。如我镇一个集体经济较薄弱的村
通组道路建设问题,村民反响强烈,镇、村两级解决也有些不妥,向村民收取经费又缺乏依据,正好通过“民主法治村”建设制订村民自治章程,实行一事一议,该村村民代表表决通过解决了这一实际问题,采用镇里拔一点、村里补一点、村民户上收一点的方法,使道路建设得到解决,真正使“民主法治村”建设创建成工作取得实效,为人民群众服务,使村级管理与建设走上民主化法制化轨道。
四、组织落实,保障有力。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镇、村两级均建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计划,并善始善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行政村相继召开了村干部、村民组长、党员代表座谈会及村民代表会,修改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和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做好创建工作台帐。进一步完善了“四民主二公开”制度,不断规范村务管理工作,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并结合各自的实际,制订和完善村务管理制度,特别是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把村级各项事务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通过组织村民讨论制定或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来加强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村民自治章程等村级公共事务管理制度通俗易懂,简明实用,既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又具有相对稳定性,并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不断完善公开办事程序和村务公开制度,健全村级民主监督制度。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切实体现村民当家作主。积极推行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建立健全村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制度,使村干部切实受到教育和约束机制。发挥好“民主理财小组”、“民主听证会”、“民主恳谈会”等行之有效的民主监督形式的作用。认真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大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我们在开展“民主法治村”建设创建工作中紧紧围绕打造“平安高桥”这根主线,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重点排查调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可能转化成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认真做好村民来信来访工作。今年2月底止发生民间矛盾纠纷9件,调解率与成功率均为100%。比去年的26件同期减少15件,来信来访案件明显降低。扫除黄赌毒,净化农村环境,增强村民的安全感。培养村民的法制观念,开展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农村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加强对归正人员的衔接帮教和重点防控协调工作,防止重新违法犯罪,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在创建工作中镇政府专门拔出专项经费1万元,为整个创建成工作地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各位领导,我镇的“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这仅仅是阶段性的,有不少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们要以这次全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为契机,不断深化和完善农村“民主法治村”建设,按照全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法制工作,健全和完善执法责任制,坚持依法行政,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为打造“平安桐乡”,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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